云欺吞了口口水,扶了扶沉重的头,感觉里面像是绑了个大铁球,压得她眼前发黑,就要砸到地上。但此时她已经无暇他顾,拿起营养液便塞进口中,像是数年没有喝过水了,拼命吮吸营养液,如同饿极了的小动物喝母亲的乳汁。
“哎,小孩,就算没有人教过你,你也应该知道不经过别人允许,就拿走别人的东西是不正确的行为吧?”突然,就在云欺将喝空了的营养液放在桌上,意犹未尽地擦嘴时,一道懒散中含着严肃的声音喊了声她。
云欺顿时全身僵硬,脸色惨白,扭过身就要跑—她对这一片的路烂熟于心,瘾粗有自信只要对方慢一步,她就能从她眼皮子底下流走,回到自己肮脏昏暗,但是无比安全的洞穴里去。
但女人的动作更快,刹那间来到她身后,一把掐住她的后脖颈。云欺下意识闭上眼,倔强地咬着牙,一声不吭。可她的身体比她故作镇定的内心要诚实,她正在不停地发抖,两条包裹着竹竿似的手臂的长袖子,正在不住地颤抖,仿佛被风吹过的旗帜。
可旋即,她突然意识到对方没有用什么力气,也没有云欺司空见惯的戾气,似乎并不想置她于死地。
云欺的睫毛颤了三颤,睁开眼,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别过头去看女人。可能是都到了这一步田地了,就算是死,也想做个明白鬼吧。
对方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眼底戏谑,好像飞鸟掠过湖面激起涟漪。
她的表情虽然没有在云欺记忆里出现过,她却突然福至心灵,想到了一个五官与她极其相似的人,于是问道“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女人惊讶地看着她,扬起一个笑,嘴角随即浮现两个小窝“是。”
“我是艾罗莎,我们是坐着一辆大卡车来到这个鬼地方的。”顿了顿,她笑弯了眼睛“你还记得吗?”
云欺终于想起了,大卡车上那个金发碧眼的女人。
她依然很瘦,眼睛还是凸出的,从骨头的发育和长势来看,年纪显然不大,却早早地添了风霜的痕迹。不知是太爱笑,还是常有强烈的情绪波动,她的眉间、眼角、唇边,都已经勾出了细细的纹路,像是叶子上纤细又惹眼的脉络。
云欺多年和扶芸呆在一起,受到她那张好脸的影响,她对美的感知也十分可观,好看就是好看,丑陋就是丑陋,平时看到一个人,云欺只要瞥一眼,就知道他是美还是丑。
没有一个既定的分界和评分的标准,就是感觉。就像有的人长的明明还不赖,却由内而外地散发出让人不舒服的气息,就像阴郁的冬雨,能把看见的他的人全部浇个透心凉。有的人其貌不扬,丢进人堆里就像个灰扑扑的老房子似的不引人注意,然而你一对上他的眼睛,就知道他是个好人。
一开始,艾罗莎没有给云欺留下深刻印象,短短几天的卡车相伴,不足以让她记住她的脸。但是,云欺敢肯定,当初她一定不认为艾罗莎是个漂亮的人,要不然,她会记得非常清楚。
可是,不知怎么的,明明仔细观察后,艾罗莎也不算是顶尖的美人,勉勉强强够得上清秀的门槛,有些时候因为不修边幅,头发像是钢丝球,这边跑出一缕,那边窜出一簇,有说不出的杂乱无章。
可云欺就偏偏中了邪似的,不管艾罗莎是什么模样,都不觉得她难看。
也许是因为那瓶不了了之的营养液,也许是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愿意收留一无所有的她的人。也许是因为,艾罗莎虽然称不上好看,她身上却有一种超脱于生命本身的生命力。有的人活着,却活的像行尸走肉、在固定的生活圈里施行着一成不变的举动,造成早有预料的后果,然而艾罗莎不同。她的存在,就是生命本身,就是生命的写照。
云欺开始还以为艾罗莎收留她是有所图谋,因为在地下城这样的地方,养着自己一个人,都是件困难的事,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常有,要是再加上一个拖油瓶孩子,负担就更大了。
因为早就有对方会伤害自己的心理准备,云欺在艾罗莎这里过得是猪一般的生活,虽然艾罗莎也会让她干杂事,但对于云欺而言,那些活计都太轻了。
她什么都做过,什么委屈也都受过,那一丁点的体力活,对她来说就像开胃小菜。她便理所当然地认为,艾罗莎要拿她做什么很残忍的事,为了安抚不安的良心,才会对她报以这样大的耐心。
可云欺又想错了。她向来敏感,别人不以为然的事情,在她眼中却能放射出无数个结果,却总是在揣测艾罗莎这一点上摔跟头。
直到被好吃好喝地养了小半年,身上终于长了二两肉,脸颊凹陷的没有那么吓人了,云欺才敢确定。
哦,原来艾罗莎对她真的没有图谋,也不是想要从她身上拿到什么,只是单纯的想要对她好。
云欺左思右想也不知道为什么,去问艾罗莎,对方也是顾左右而言他,根本就不正面回答云欺的问题。小姑娘为此还耿耿于怀了好一阵,才别别扭扭的与艾罗莎重归于好,并且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合理的解释:艾罗莎毫无疑问是与众不同的。
兴许就是她的这份古怪,造就了两个人漫长而柔软的羁绊。
有许多人,会出现在许多人不同的生命里。好比露珠对绿草,流星对夜空。那些不为人知的关系,持久专一的感情,都只发生在很小的一个范围内。但是对于每一个个体的人生而言,那些人,就是他们短暂的生命中的所有。情感是很私人的感受,不与其他人共享、也就没有人能够真正懂得对方。但是,总有一些人,愿意踩着荆棘遍地,翻越万千山岭,攀高山,涉长河,哪怕终其一生,终没有闻弦音知雅意的心意相通,死而不得其所,也要咀嚼着满腔热血,拥抱一个无比渺小的人。哪怕粉身碎骨,魂飞魄散,也要留下一颗微不足道的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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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欺不知道艾罗莎是什么时候来到地下城的,问她,她也只说一开始就在了。云欺便识趣地好长一段时间不再提及。
和艾罗莎相处久了,云欺惊讶地发现,只要是能正常沟通的人,她不管和谁,都能相处的融洽。就像一种特长。
她为此问过艾罗莎,而对方只是神秘地笑笑,说“住在这个地方的不一定都是坏人,你用你最大的真心却面对他们,总能看到他们心,而那心是光明的。”
“你为什么这么想?”云欺面无表情地问“不是有好多人说,我们的世界已经完蛋了,人民迟早也要完蛋,大家最后都要死的吗?”
艾罗莎白了她一眼,操着一副不太正经的口吻,翘着二郎腿,靠坐在椅子上的模样大马金刀像个悍匪,说话时神情却很严肃“你这个想法很危险啊小同志。”
“你听过一句话吗?‘希望长着羽毛,栖息在灵魂里。’”
云欺实事求是,真诚地摇了摇头“没听过。”
“一个很有名的美国女诗人写的。”艾罗莎卷起不知从哪里接的宣传单,卷成纸筒在云欺头顶敲了敲,好笑地说“小同志,没事多读点书吧,对你这个年纪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