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的伤都已经处理完了,不过失血过多,暂时还需要静养,如果还想保着这条小命,这些天就老老实实地躺着,别乱动。”
简寻收回把脉的手,笑着看向那少年:“我叫简寻,是你的救命恩人,从昨日至今你用了我两瓶上等的金疮药,算上我的诊费共计四十两银子,你看是给现银,还是做抵押?”
少年又是一愣,大概是没想到眼前这个看着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俊美青年开口说出的便是要钱的话。
这么一看,这对儿夫夫倒是如出一辙,都不忘记让他留下诊金。
这本就是应该的,若不是这青年人救了他,他怕是早在山间被野兽给吃了。
可他身上早就没有银钱了,唯一的物件就是天机棍。
那是万万不能抵押出去的。
少年神情有些窘迫,他带着那么点孤注一掷地说道:“我身上没有钱,但我可以干活,什么活都会干。”
简寻很好说话地点点头:“干活抵消也可以,不过咱们得白纸黑色地签下契书。”
少年:“好。”
简寻看了一下伤口,血全都止住了,背后的裂口也没有崩开,上等的金疮药恢复效果惊人,若不是昨夜看他小命快没了,还真舍不得拿出来用。
“你小子倒命硬,还没说叫什么名字呢?”
少年抿了抿唇,一副不大愿意说的样子。
简寻眉梢微动:“你不愿意说也没关系,那我就自己取了,都说贱名好养活,你看是喜欢大牛还是喜欢二狗,又或者狗剩,随便挑一个。”
少年惊恐地看着他,不假思索地开口:“我叫顾行河。”
简寻:“那就叫你小河了。”
说完他转头看向宫泊禹:“媳妇儿,以后咱们家有干活的了。”
宫泊禹一改方才的阴冷,勾起和善的笑:“我们出去吧,让他好好休息,才能早点干活还债。”
简寻:“是这个道理。”
顾行河看着两人并肩出去,僵着的身体这才缓缓松懈下来,他闭上眼睛,不再多想。
追杀他的那帮人也不知会不会找到这里,若是不能尽快养好身体,到时候连累救命恩人,他怕是这辈子都难心安。
家里多了一个人,饭菜就要多做一份,这还是个正在长身体的少年,饭量自然不会小。
宫泊禹照常做饭,端到顾行河床边的却是一碗白粥,连个小菜都没放。
简寻不在的时候,他话都不多说一句,放下碗就走,将看不惯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
顾行河也不是多话的人,也不挑剔,有什么吃什么,从不提意见。
他这些年四处奔波,居无定所,再难的日子都活过来了,更何况眼前这头顶有瓦,身上有被的日子。
这两人明明瞧着就只是乡野最普通的一对夫夫,可不知为何,住在这屋子里,有种莫名地安心感,好似屋外的一切风雨,都吹不进来。
顾行河觉得自己这想法着实可笑。
家里多了个人并没有改变什么,简寻每日照常吃吃喝喝,有时间就去山里猎野味,采买的活儿还是宫泊禹的。
那件狐狸毛做的披风也取回来了,月白色的锦缎面料,里面裹上了一层薄薄的棉花,针脚细密,用料实在。
披风展开裹在简寻身上,能将他整个人都包进去,暖和的不得了。
宫泊禹看的目不转睛,将人压在柱子上就亲。
这颜色衬他,雪白的毛领子毛茸茸的,显得那张脸都小巧精致,无端的有些勾人。
简寻自然不客气地抱着他,亲吻早已经融入了日常,如吃饭喝水一般,更多时候,亲着亲着,就进了屋,厮闹起来,房门能关上大半日。
可如今,家里多了一个人。
简寻被压在榻上的时候,推了推他坚实的腰腹,喘着气说道:“隔壁,隔壁还有个孩子呢。”
宫泊禹不满:“十四岁已经不是孩子了。”
说完埋头便咬,疼的简寻惊呼一声,五指穿过发间,一把揪住了他的头发,强逼着人仰起头。
“你是属狗的吗?”
宫泊禹恶劣的性子上来,压根不在乎这点疼,甚至觉得兴奋,眼神都变得危险了起来。
“阿寻,待会,你别出声就是了。”
话是这么说,可攀至高峰的时候,哪里又忍得住,他只能吞着声音,咬着被子,眼眶通红,瞧着更好欺负了。
宫泊禹还没出去,低头瞧见这样的人,就更舍不得了,哪里管隔壁有人还是没人,这里可是他家,听不下去就滚。
学武之人耳聪目明,这屋子也不大,顾行河面红耳赤。
走南闯北这些年,他也曾在那红楼躲过,尽管年岁还小,可又不是什么都不懂。
可这是在别人家里,他才是那个不速之客,还能质疑主人的行为不成?